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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路政局党委要求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有关工作
日期:2018-02-13来源:省路政局监察政工处

 

  省路政局党委近日下发《中共辽宁省纪委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转发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做好春节前和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通知指出,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当前风清气正过春节的形势要求,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春节期间工作的重中之重,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确保全系统在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和谐稳定。 

  通知强调,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任务,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及省委、省厅党组有关工作要求,坚决反对“四风”、恪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对分管领域、分管部门要及时开展廉政谈提醒话,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通过当面约谈、打电话等方式,提醒各级领导干部职工严格自律。同时,要注重管好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的人,自觉带头清正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春节前,按照省纪委和驻厅纪检组要求,省局、市局要组织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检自查工作,并以治超执法、路政许可审批、执法车辆使用、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接听、民心网值守、工作纪律与劳动纪律等为重点,灵活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措施,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通报曝光,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形成有效震慑。要严格按照《辽宁省公路路政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辽路政办发〔2014〕1号)要求,做好春节前和春节期间的值班值宿工作。带班领导要确保带班期间不离开辖区,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到岗值班,严禁漏岗、空岗,遇有突发事件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信息,确保有效妥善处置。值班备勤车辆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应急指挥通讯设备完好,并处于待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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