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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厅与省地方立法研究会联合在省路政局召开《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立法工作论证研讨会
日期:2015-10-19来源:

1015日下午,省交通厅和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在省路政局召开联席会议,研讨论证《辽宁省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条例》(下称《条例》)立法工作。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会长董九洲,省地方立法研究会领导崔立文、李小平、钱兴林、陈银泉,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焕鑫,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曹文彬,省路政局、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厅政法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条例》起草论证的进展情况。3年来,在省交通厅、省立法研究会的高度重视下,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和充分借鉴省内外立法经验,《条例》起草论证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形成了较好的基础材料。总的看,《条例》草案针对性强,既能很好地解决当前治超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也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具备了向省政府汇报和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的条件。

会上,董九洲会长对省交通厅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条例》在起草论证过程中,省交通厅和省立法研究会的同志,从现实需要和未来可能出发,紧紧抓住政府领导、源头治理、科技治超等核心内容,深入了解分析,使《条例》不断得到完善。《条例》出台后,必将在遏制超限运输对路产的破坏、促进运输市场价格合理回归、促进辽宁交通运输良性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他强调,下一步,省交通厅和省地方立法研究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条例》草案中关于治超责任主体、源头治理和联合治超、科技手段运用以及行政责任追究问题的说明解释工作,争取《条例》尽快通过人大审议,早日出台。

刘焕鑫厅长对省地方立法研究会一直以来对交通运输系统立法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多年来,治超立法工作一直是我省交通系统的难点问题。当前,道路交通事故较多,很重要一条原因就是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对《条例》的起草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形成的《条例》草案比较成熟,既有法规依据,又符合工作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刘焕鑫厅长表示,下一步,省交通厅将与国家、省有关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并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争取将《条例》纳入明年立法计划,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现场

                                       董九洲会长在会上讲话

                                       焕鑫厅长在会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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