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厅各处室(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各相关服务对象:
省政府第124次常务会研究确定,由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开展全省《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检查范围:机关、直属各单位、本系统及其服务窗口等。检查重点:简政放权不到位、为企业服务不积极、不主动作为、涉企审批、涉企收费、涉企检查、建设项目招投标、涉企货物运输、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制度创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创新保护企业权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等发现问题。省营商建设监督局将于7月18日起,对省交通厅及其系统进行专项检查。特通告!
投诉电话(省营商建设监督局):024—86901900。15242061637。投诉邮箱:yswtts@ln.gov.cn
欢迎大家积极提出问题和建议,共同为尽快明显改善辽宁营商环境担当作为。
《条例》贯彻落实专项检查第四检查组
2017年7月18日